儲能中國網獲悉,7月9日,深陷財務造假風波的易事特復牌即跌停,同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股票簡稱由“易事特”變更為“ST易事特”。截至當日收盤,ST易事特收跌19.95%,每股報3.21元,總市值74.74億元。 近日,易事特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近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4]88號)。 公告表示,易事特涉嫌通過不具有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融資性代采業務、代理業務和數據中心集成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導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17年至2021年合計虛增營業收入40.7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35.2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0.34億元。 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8.22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11.23%,虛增營業成本7.29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成本的12.33%,虛增利潤總額0.004億元,占當年披露利潤總額0.05%。 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12.93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7.78%,虛增營業成本10.99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成本的31.74%,虛增利潤總額0元,占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0%。 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9.72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9.05%,虛增營業成本8.79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成本的32.30%,虛增利潤總額0.17億元,占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3.71%。 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6.76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16.22%,虛增營業成本5.6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成本的18.99%,虛增利潤總額0.11億元,占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2.25%。 2021年度虛增營業收入3.11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7.24%,虛增營業成本2.57億元,占當年披露營業成本的8.60%,虛增利潤總額0.05億元,占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0.80%。 證監會認為,對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董事長兼總經理何佳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財務負責人張順江、時任總經理陳碩、副總經理胡志強、副總經理鄢銀科、董事兼董事會秘書趙久紅、時任監事時小莉、時任董事肖大志、董事牛鴻、獨立董事關易波、獨立董事林丹丹、時任副總經理于瑋、副總經理萬祖巖、時任副總經理王進軍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此外,何思模作為易事特原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易事特從事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資料顯示,何思模是易事特的創始人,目前是易事特及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的控制人。 證監會擬決定對易事特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 對原實際控制人何思模處以1000萬罰款。 對何佳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 對張順江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 對陳碩、胡志強、鄢銀科、趙久紅、時小莉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80萬元罰款;對肖大志、牛鴻、關易波、林丹丹、于瑋、萬祖巖、王進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何思模曾于2018年5月24日、2020年9月3日先后因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及短線交易被證監會處以行政處罰2次。何思模作為易事特原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易事特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等事項,在涉案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何思模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儲能之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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