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自治區發改委發布了《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這是繼6月7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后,第一個省級發改委出臺的相關工作方案。相對于國家的方案,廣西自治區的《工作方案》更側重實際工作的組織與開展,確定了推動新型儲能運用的六大任務,并明確了各任務的負責單位,以及相關工作的推進計劃、時間節點,對于新型儲能在廣西自治區的應用具有極強的指導意義。 根據《工作方案》,2022年底前,廣西自治區將完成市場準入等規則、規劃建設并網要求、調度運行機制的建設,旨在為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創造條件。而相關價格機制等,僅指明的方向,具體的措施還需靜待市場改革進一步推進。 《工作方案》另外,體現了支持獨立儲能電站應用的總體思想,預計其他省市也將陸續出臺相關政策,推動儲能應用。 一:建立新型儲能參與市場化交易的準入和注冊規則及流程 “盡可能都參與”的原則,支持新型儲能參與市場。 鼓勵建設獨立儲能,獨立儲能(電網側、用戶側)可直接予以準入。新能源配建儲能與新能源聯合準入。多能互補一體化中儲能與一體化工程聯合準入。未來可探索部分獨立。部分聯合的方式,進入市場。 2022年底前完成。 二:支持新型儲能參與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 加快建設廣西電力現貨市場。推動獨立儲能簽訂頂峰時段和低谷時段合約。推動獨立儲能提供有功平衡、無功平衡、事故應急及恢復等輔助服務。 輔助服務費用由發電側并網主體、電力用戶合理分攤。 三:明確儲能設施規劃、建設、并網相關要求 印發實施廣西新型儲能“十四五”專項規劃。在關鍵節點建設儲能設施。明確項目報建、驗收、并網等相關要求。 2022年底前完成。 四:建立儲能設施調度運行機制 建立科學調度機制,堅持以市場化方式優化儲能調度運行。 2022年底前完成。 五:制定支持儲能發展的價格機制 用戶側儲能:適時適度拉大峰谷分時電價價差。鼓勵進一步擴大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交易價格上下浮動幅度。 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貫徹容量電價機制,探索電網替代型儲能設施成本納入輸配電價回收等。 研究建立輔助服務和市場化的發電容量成本回收機制并向用戶傳導。 六:加強技術支撐 儲能設備應通過相關檢測認證。交易機構和調度機構應完善相關交易和調度技術平臺。 原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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