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中國網獲悉,9月19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發布《湖北源網荷儲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告。《意見稿》表示,頂峰輔助服務時,在非保供時期新型儲能報價上限為800元/MWh,在保供時期新型儲能報價上限為1000元/MWh。填谷輔助服務時報價上限為300元/MWh。 保供時期為每年的 1、7、8、12 月及其它重要保電時期和非重點保供時期。 《意見稿》指出,調峰服務提供方包括容量4兆瓦及以上,持續時間1小時及以上并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獨立新型儲能。 獨立運營的電力用戶具備可調節負荷不小于5兆瓦、連續調節時間不低于1小時能力;虛擬電廠聚合商具備可調節電力不小于10兆瓦、連續調節時間不低于1小時能力。 深度調峰交易申報原則方面。《意見稿》表示,新型儲能參與深度調峰交易申報時,按照全天96點格式申報次日(或多日)可提供深度調峰輔助服務的充電功率(兆瓦),同時申報96點深度調峰輔助服務價格(元/兆瓦時)。市場初期,對新型儲能運營主體的市場申報價格設立最高限價,后期根據市場運行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原文如下: 華中能源監管局關于《湖北源網荷儲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國能發監管規〔2021〕61號)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新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進一步推動電力系統調節性電源及資源更好發揮作用,我局組織起草了《湖北源網荷儲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建議,于2023年10月18日前發送至schzj@nea.gov.cn。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聯系電話:027-88717615 傳真:027-88717610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202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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